各学院:
强化实践教学体系下的“开放式项目制”教学,全面释放学校专业优势、人才优势、创意资源优势、产业资源优势,通过具有市场价值的产业项目及创新创业项目,提升学生专业能力、市场对接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请各学院结合《2024年(下半年)创新创业项目指南》及学校定向项目需求,启动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创新创业项目立项工作。
一、具体工作安排
(一)首轮立项
时间:2024年7月8日-10日
教务部、创新创业学院、科研管理部、高教研究所联合进行创新创业项目第一轮立项审核,教务部从项目实践教学规范,课程目标达成及工作室建设角度审核;创新创业学院从是否符合学校对学院的总体定位、指南符合角度审核;教务部、科研管理部、高教研究所从教科研团队建设角度审核。
(二)二轮立项
时间:2024年7月11日-15日
创新创业学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创新创业项目第二轮立项审核,围绕项目的艺术性、市场转化等维度审核。
(三)需报送的项目立项材料
7月8日前,准备以下材料作为立项支撑作证,于立项会现场提供即可:
(1)《学院创新创业项目立项汇总表(2024-2025第一学期)》(必须提供);
(2)实践教学环节教学大纲(必须提供);
(3)实践教学环节教学进度表(必须提供);
(4)实践教学环节教材或实践指导书(必须提供);
(5)实践教学环节教案(选择性提供);
(6)吉林动画学院创新创业项目立项书(必须提供);
(7)创新创业项目的教科研成果预期计划表(必须提供)。
7月10日前,通过首轮立项评审通过项目提报以下材料,并参加评审会:
(1)**学院创新创业项目立项汇总表(参加第一轮会且通过项目);
(2)首轮创新创业项目立项评审专家评审意见汇总表;
(3)**学院创新创业项目立项评审标准;
(4)**学院首轮立项评审创新创业项目立项评审会议纪要及专家意见、整改计划等;
(5)各项目的汇报PPT(含pdf版本)。
二、评审要求
(一)首轮立项汇报实践教学基本情况
各教学单位应提前审核项目立项情况,在首轮立项会中按照系室或课程组进行汇报,汇报内容如下:
1.课程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该门课程面向的专业、年级、学时学分;工作室数量,学生数量,教师配备等情况
2.课程教学目标
3.拟立项项目简介及对课程教学目标的支撑和对应情况。
4.项目制实践教学活动开展的总体设计,体现讲授与实训的比例和进程安排,不同能力的学生如何参与项目及需要完成的任务等。
5.基于课程或项目的教科研团队建设情况。
(二)二轮立项汇报要求
1.汇报要求
项目负责人对照立项书汇报(ppt演示),每个项目汇报时长不超过5-8分钟。汇报内容及要求:
(1)说明项目来源,是否属于学校、公司需求或定向创作的项目。
(2)说明项目创作内容、数量、项目结项成果呈现形式;本学期完成程度及数量;作品预期要达到的艺术水准、技术水平、创新点、项目质量对标作品等。
(3)说明项目预期成果的转化应用、孵化方向(如:被公司采纳应用、科创中心采纳、技术创新、教学内容创新等)。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根据下发2024年(下半年)创新创业项目指南及相关反馈,组织教师进行立项和修订,做好项目的立项的把关。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项目立项工作,认真准备立项材料,确保全面反映师生创新创业项目开展与实施情况。
3.各学院做好学院、教师两轮答辩的组织工作,学院主管创新创业工作副院长、院长助理、各系主任及答辩教师全程参加。
4.各学院指派一名负责人进行会议纪要工作,并于会后一日内提交至创新创业学院。
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