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教务部《关于做好学生假期综合实践的通知》安排,为提升学生专业实践能力,促进学生有效利用假期时间开展实践训练,创新创业学院统筹各学院全面做好本学期学生暑假留校项目实践工作。
一、留校实践时间
自本学期学生考试结束后开始,各学院根据项目实践具体安排确定学生留校时间。
二、具体范围和原则
1.各学院根据本学期创新创业项目实践的具体创作需求,安排好学生留校实践。
2.各学院本学期创新创业项目在动态管理和评审中,项目进度缓慢、项目质量差,评审结果为整改、不合格的项目,安排好留校实践。
3.各学院立项或承接学校、产业定向需求项目、重大或重点服务类项目的师生团队,需要在假期持续实践创作任务的,安排好留校实践。
4.鼓励各学院遴选实践能力强、项目创作质量较好的师生团队,暑期留校持续实践创作,创作出高质量精品项目。
5.各学院学生培育和孵化的创业团队,根据具体需求,安排好留校实践。
三、相关鼓励政策
为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假期留校实践活动,学校给予相关鼓励政策如下:
1.创新学分认定:利用假期参加实践项目(项目时长不少于80学时),完成项目创作任务且通过验收,认定创新学分。
2.力行创新创业奖学金参评:根据学生表现、参与度和实践质量等,可参加创新创业奖学金的评比。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开展好本学院学生假期留校的组织工作。结合暑期留校实践具体范围和原则,做好学生留校实践活动动员,保证学生在校实践活动的秩序和质量。
2.各学院精心谋划学生假期留校开展项目创作内容,认真组织指导教师开展指导工作,保障实践创作内容饱满,实践创作环节有序。
3.各学院做好学生假期留校的各项学习、生活保障工作。
4.各学院于6月13日(星期四)下班前,将《XX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工作室假期留校学生汇总表(创新创业项目、创业团队)》(电子版、纸质签字版)报送至邮箱2935459398@qq.com。
联系人:姚老师
电 话:87019931
办公地点:产业大厦1021室。
特此通知,望周知。
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6年7日